本报讯 近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劳动部门自接到农民工投诉之日起,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立案查处,一般在60个工作日之内结案。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信箱、举报投诉接待室,为劳动者举报投诉提供便利,认真负责地做好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工作;有条件的市,可以探索设立缩位举报投诉电话和开通网上举报投诉,拓宽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探索建立我省举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奖励制度。
另外,通知还要求严格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时效,符合立案条件的投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立案查处;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杨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