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药企监督员

“谋私”将受查处

2023年10月08日

本报综合消息 药品监管部门派驻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员,若接受所派驻企业的馈赠、在企业报销费用、借工作之便牟取私利,将由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出台的“派驻监督员管理暂行规定”强调,派驻监督员不得接受所派驻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在企业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企业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出访等活动,不得借工作之便为自己、亲友或者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严格执行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监督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派出部门请示报告;严格履行监督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不干预所派驻企业的正常工作,不得泄露所派驻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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