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春节将至,不少单位已经或正在集中给职工“办年货”发东西。
尽管只要有钱东西职工可以自己买,但发东西的意义尤其是给大伙的感觉不一样。因而,过节特别是春节发东西,几乎成了大多数单位一种不成文的惯例,今年春节当然也不会例外。
单位给职工发米面油或其他生活用品等年货,本来是一件好事。但纵观往年“办年货”的情形,却使人生发出些许忧虑,这就是职工在高高兴兴领年货的同时,往往私下会发出:“这些东西究竟值多少钱”,个中是否有“猫腻”等质疑。这种现象的出现,无疑与“暗箱操作”有关。
据笔者所知,有的单位采取“阳光操作”的办法,即将所发东西的名称、单价(市场零售价和本单位购价)、购货单位(商家或厂家)等明细情况,在单位张榜公布。这样做,在给职工一个明白的同时,自然消除了职工的猜想和疑虑,还了领导和经办人一个清白,可谓将好事真正办好了。
再说,单位为职工做好事“办年货”需要较大一笔资金,尤其是人数较多的单位,所花钱数不是一个小数目。钱本来就是大家的,职工想知道也有权知道,这些年货是否物有所值,单位和领导理应满足职工的知情权。当然,这无形中也是对有关人员的一种约束。
“阳光操作”是消除疑虑的最有效办法。给职工“办年货”的机关、单位,不妨公示一下成本。
宝鸡电力机车段 魏俊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