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由宝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总工会联合开展的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专项检查整顿活动,已在全市范围内进行。
本次检查活动自3月11日启动,至6月10日结束。活动中,宝鸡市各级劳动系统将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遵守国家工资支付政策及最低工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缴费、职工权益保障以及落实用工备案,建立职工花名册等方面情况,通过查阅原始资料、走访职工代表、查看工作现场的方法,进行大规模拉网式检查。此外,市上还将成立巡回检查组,从4月1日起,采取抽查用人单位、查看记录资料、听取有关单位汇报的方式对各县区及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开展检查情况进行检查。其中,每个县区抽查不少于5户企业,对市属以上企业分组进行抽查。对检查出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而对于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市劳动部门将依法给予严惩。(唐志强 韩小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