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的一位朋友突然告诉我,她在网上购物中大奖了。奖品是一部笔记本电脑和手机,还有11万元奖金。“不过要先交3000元的公证费和邮费以后才能领到大奖呢。”
听完朋友的话,我很肯定地对朋友说:“你上当了。这种先交钱、后领奖的‘中奖’活动绝对是个骗局!”
我告诉朋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活动,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5000元。而消费者在参加有奖销售活动“中奖”后,其办理手续,领取奖金奖品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以任何形式从自己口袋里支付任何费用。当然,公证处在承办抽奖公证时,会要求抽奖主办单位交纳一定的公证费用,但这费用绝不会让中奖者分别交纳。
所以,如果您在消费中突然被告知中了大奖,但必须先交纳个人所得税或公证费邮运费等费用后才能得到奖金奖品的“喜讯”时,您可要警惕了!一些骗子正是利用了有人试图不劳而获企盼中奖发财的侥幸心理,违法采用“告知中大奖,领奖先交钱”的伎俩诱您上当受骗,进而蚀财。对于这种天上掉馅饼“中大奖好事”,咱消费者可千万不要轻信。 (周宁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