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张俊平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毕业,学冶金工程的他在去年的12月份找到了一份工作,在潼关中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上班。公司虽然不大,但是专业对口,张俊平的心中最初还是泛起一丝丝喜悦。
去年12月10日,张俊平开始在公司上班。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口头告知张俊平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800元,转正之后工资1500元。
公司并没有和张俊平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起初,张俊平发现这个公司在半年之内招用的30多名刚毕业的大学生,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也就没太在意。
但是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张俊平也学习了一些劳动法律知识。随后,他多次要求公司和他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但是公司一直没有办理,后来就说到2008年4月份给签。张俊平当时认为,既然公司答应给办,还是先安心工作吧。但是转正后,张俊平领工资的时候却发现工资每月要扣掉500元,这令张俊平等员工十分不解,他们向公司询问,公司答复是你们新来的大学生拿的是年薪,现在只发60%的工资,其余的年终发。
另一件事情也在张俊平等员工的心里掀起一阵波澜。今年4月份的时候,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员让张俊平的一名同事去做一项工作,那名同事认为这项工作不安全,是个危险源,所以就没有去。而公司领导就对那名工人说,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干就走人。张俊平的这名同事也是新来的大学生,自尊心很强,结果那周的星期四和星期五就没去上班,过了一个星期天,到了星期一就被公司除名了,这名工人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张俊平和一起来的其他同事看到公司可以这样随意开除一名工人感到很害怕,因为到现在公司也没有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都感到一点保障也没有,于是张俊平等人要求公司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
4月底,公司拿出一份劳动合同让张俊平等人签订,张俊平看上面既没有具体的工作岗位,也没有工资标准,而且公司也并没有和他们协商,只是让他们签写名字。年轻的张俊平终于忍受不住公司在劳动合同方面诸种违法的做法,向公司口头提出“不干了”,并要求退还每月在工资中扣除的500元钱和30元的安全保障金,补缴拖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并要求公司支付二倍的工资。
结果要求被公司拒绝,公司只给退还了工资中扣除的500元和30元的安全保障金。张俊平对公司的做法十分的不满,于是来到潼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以张俊平没有证据证明是公司方面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没有受理此案。张俊平说:“每次找仲裁委员会,他们都让我回去和公司协商,但是经过多次协商,都没有结果。”
5月30日,公司的领导来到张俊平居住的宿舍,要求张俊平等人在10点钟之前搬出宿舍,要不然就让公司的保安将他们几个人撵走。
现在张俊平等4人已经离开公司,在潼关县的招待所居住,面对以上的困境,年轻的张俊平感到十分的困惑,“明明是公司不守法,居然还将我们撵出来了?”
记者了解到,公司已经和其他20多名大学生,在5月初左右补签了劳动合同。在5月25日后,也陆续把三金补缴了。
6月3日,潼关中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王主任表示,劳动合同不签、没有缴纳社保是因为张俊平等4人中有的还和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有的档案不在这里,并不是公司不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目前,他们正在与张俊平等人协商解决此事。
本报记者马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