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言·
干部既要“干净”,又要“干事”。不“干净”不行,党和人民不能容忍;而只“干净”不“干事”也不行,党和人民不需要他。
“干净”和“干事”,本来是一个统一体。干部当然要“干净”,要两袖清风、清廉自律,但是“干净”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一身正气地为人民“干事”、谋利益。
胡锦涛同志指出,廉政和勤政,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达到的两个相互联系的重要目标。如果把“干净”比作廉政,将“干事”比作勤政,那么“干净”与“干事”,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们固然要重视“干净”,但不能将“干净”片面理解为独善其身、无所作为,不能将“修身”与治国、济天下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
不能只“干净”,不“干事”,对于一些同志很有针对性。过去两年,上海查处了社保案,少数干部走上了犯罪道路。我们应当正确地总结和汲取这类教训,而不能由此得出负面的结论,产生怕“干事”、怕“担肩胛”、怕当“出头鸟”的情绪,以为只“干净”不“干事”就可以不犯错误。其实,不“干净”固然要犯错误,而不“干事”,同样是大错误。小平同志深刻地指出,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不“干事”,就会辜负人民的重托,就会亵渎党赋予的责任,就会丧失机遇、犯“最大的错误”。
在关键时刻,各级干部尤其要有想干事、会干事、干实事、干成事的精神状态,尤其要用可能达到的最高标准要求自己,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障碍,为创造更多的就业、为人民群众增加更多的收入、为老百姓更多地排解忧患而勤奋忘我地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