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北京工商局发布了电子商务监管意见,明确表示从今年8月1日起,营利性的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对于已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或者个体户所开的网店,如超出原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也须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服务商一旦被发现未核查身份而为无照经营者提供了服务,将受处罚。
由于受到普遍关注,北京市工商局此后还进一步明确——需要到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不仅仅涉及北京的电子商务网站,还包括在淘宝、易趣等平台上开网店的北京卖家。
北京工商局的这个新政策刚一露面,就引起了广泛关注。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长春考察时亲口证实,今后所有网店都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北京只是先行的试点,政策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周伯华还解释说,新规定的设立是因为我国网上交易额逐年增大,主旨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