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为了应对煤炭紧张情况,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高了煤炭出口关税税率。从2008年8月20日起,我国焦炭的出口暂定税率由25%提高到40%;炼焦煤出口暂定税率由5%提高至10%;并且对其他烟煤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暂定税率为10%。
为了应对煤炭紧张情况,15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高了煤炭出口关税税率。从2008年8月20日起,我国的焦炭出口暂定税率由25%提高到40%;炼焦煤出口暂定税率由5%提高至10%;并且对其他烟煤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暂定税率为10%。同时,由于铝行业耗能较高,对一般贸易项下出口的铝合金征收出口暂定关税,暂定税率为15%。
海关总署统计显示,受国际煤炭价格上涨影响,今年上半年我国煤炭进口2155万吨,同比下降20.4%;而上半年我国出口煤炭2549万吨,同比增长10.2%。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调高煤炭出口关税税率,主要是受上半年国内煤炭供应偏紧,尤其是电煤频频告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