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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洛阳“谈薪”忙

“工资集体协商”在该地的初试成功给这一艰难推进的机制带来了曙光,全国总工会计划向全国推广

2023年10月08日

洛阳的做法“树立起了工资分配要协商的意识,促进了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又“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

——全国总工会今年5月的调查报告

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健全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

——摘自2008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政府工作报告,这是“工资集体协商”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无论在网络还是现实生活中,工资都是一个最容易被触及的话题。7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消息说,上半年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较上年同期增长18%,一时舆论哗然。

就在人们质疑这一增长率时,洛阳,中国的一个内陆城市,却在悄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据称,推行顺利,职工工资实现了大幅增长。

工资集体协商,就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2008年两会,“工资集体协商”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自2007年底发端的洛阳式“工资集体协商”,目前已经覆盖了该市46万余职工。就连曾因工会而引起争议的沃尔玛,其在洛阳的分店也与职工谈判代表签署了协议。

“不是最早,但可能是开展得最好的”,洛阳“谈薪”模式的成功,已引起了包括全国总工会等的注意,洛阳“香”,有望飘全国。

为自己的工资做主

工会主席丁红军要面对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和老板谈判,给职工们涨工资。两轮谈判后,老板终于同意了新方案。为此,老板将多支出100多万元。

如今,丁红军在洛阳建园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园模具)已经工作13年了。在他的记忆里,13年来,他的工资变动过四五次,岗位也变化过几次。“当然,工资是越来越高的。”他印象中,那几次工资变化之前没有人告诉他,只是看到工资表上的变化才知道的:“我不会去争工资,我想那是老板的事。

2008年1月,丁红军的工资再次变化,而这一次,却是他出面主动和公司老板商谈的。

40岁的丁红军是在2007年底兼任公司工会主席的。“像我们民营企业,工会主席很难专职做的。”他在职代会上通过了工会主席的换届选举,他要面对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和老板谈判,给职工们涨工资。

2007年12月6日,洛阳市政府发出140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已建工会的企业应当全面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未建工会的企业应当通过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行覆盖。计划在2008年内,全市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要达到70%。这是河南省第一份相关的政府文件。

建园模具和中铝洛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铜)、中信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被定为三家试点企业,另两家为大型国有企业,丁红军为试点企业中唯一的民营企业工会主席。

丁红军在生产车间、后勤、行政管理部门选了4名职工代表。“员工们听说是涨工资的,都愿意当代表去和老板谈。”可是,怎么谈呢?丁红军也不知道。

此前,建园模具已经为所有员工上了“三险一金”,这也是通过谈判实现的,再让老板涨工资,丁红军没有把握。

谈还是不谈?丁红军找公司所在地的偃师市(洛阳辖属)总工会商量。即使谈,他也和另外4名代表一样,不知道该谈什么,他从市总工会拿了几本书现学现用。在市总工会的指导下,2007年12月10日,丁红军等5人向公司资方提交了“工资集体协商的要约”。

市总工会在教会丁红军如何做的同时,也在教公司老板怎么做,为把试点顺利推行,已经做了多次沟通。就在接到职工代表要约后的第二天,公司董事长朱华就组成了5人的管理层代表,准备与丁红军等5人面对面地谈判工资。

老板说:“缴了‘三险一金’后,就差不多拿去了企业利润的1/3,再让涨工资,很难。”第一轮谈判,公司资方代表否决了丁红军等人提出的工资增长方案。

被否决是在丁红军的意料之中的,他认为既然谈判开始了就应该谈下去,于是,他们又提出了“年工资增长额度”的方案,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应在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得到正常合理增长,采取“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的办法。

这一次,老板经过掂量之后,同意了。

根据丁红军5名代表提出的方案,一部分职工的工资总额涨幅将在年终达到15%—30%,另一部分职工将被评为三个等级,年工资总额也将上涨5%—15%。

为此,老板又将多支出100多万元。丁红军认为,这次谈判的成果还算不错,总算为自己的工资做了一回主。

古城工资调整冲动

调研中发现职工普遍存在工资增长的欲望;无意中与十七大报告的吻合,让洛阳市总工会觉得“做对了”

8月26日下午,河南省洛阳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陈守仁在不到十分钟内,一连接了3个电话,其中两个内容是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

这是他自去年以来最忙碌的事情之一,调查、写报告、制订方案、提出办法、培训、接受采访、做报告,几乎无一不涉及到“工资集体协商”。

“2007年三四月间,总工会和市人大在全市搞了一次执法调查,发现职工在工资分配问题上缺少话语权的问题亟待解决:”陈守仁说,那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成为后来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动因。

2007年7—9月,洛阳市总工会再次选取了100家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企业中的1000名职工,做了抽样、问卷和座谈的调查,对企业工资制度现状进行摸底。这次调查发现,洛阳市存在职工收入偏低,整体工资水平增长缓慢,不同行业的收入差距很大,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亟待完善。

“工资集体协商”早已不是新鲜事,早在2000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颁布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可是,时至今日,在很多地方,这项制度仍是纸上谈兵。

洛阳市总工会的一次调查显示,2006年洛阳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5.6%,地方财政收入增长34%,而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只增长了11.9%。—些垄断高薪的行业和企业高收入拉升了全市企业平均工资水平,更掩盖了部分职工收入没能随经济社会的发展而提高的现实。

长期从事职工权益维护的陈守仁常接触劳动争议案件。“过去10年里,洛阳市这类案件增长了20倍,占全省的20%。”因为劳动报酬引发的争议占到了多数。

在被调查的100家企业中,有36.6%的企业平均工资低于全市1365元的社会平均工资,多数民营企业的平均工资在700至900元之间。接受调查的工人中,6年来工资增长两次以下(含两次)的占62.6%,没有增长的占17%.

洛阳市总工会的调查报告汇报给了洛阳市委市政府。“问题得到了领导的重视,洛阳的工资水平与洛阳在全国的地位不符。”陈守仁说。2007年11月15日,洛阳市总工会与市政府开了联席会议。“这是例行的,每年都会举行一两次。”该市总工会纪检书记张国亮说,这次会议直接促使了140号文件的出台。

就在洛阳的这一举措已经从调查研究走向文件出台、具体操作时,中共十七大会议在北京举行。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说:“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无意中与十七大报告的吻合,让洛阳市政府和总工会觉得他们“做对了”。

市政府的力挺,与中央精神的合拍,洛阳市总工会觉得找准了方向,调研中发现职工普遍存在工资增长的欲望,“工资集体协商”在这个千年古城,有了破土而出的冲动。

“洛阳样本”的大厂背景

“洛阳不是最早的,但可能是开展得最好的”;试点的成功,让洛阳市总工会有信心在全市企业中推广。8月,行动已覆盖3000多家企业,大多数企业的职工收入得到提升 

2000年就提上纸面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虽然已经在全国多个省市实行,但结果都或多或少不尽如人意。洛阳的牛刀初试给这一艰难推进的机制带来了曙光,3个试点的成功立即得到了包括全国总工会的注意。5月28日,全国总工会派员到洛阳调研,写出了长达1万多字的报告,并向上级上报。

此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对洛阳的做法做出批示,要求总结和推广经验,真正做到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

极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洛阳总工会纪检书记张国亮认为,洛阳的成功是和洛阳的企业特色分不开的。“洛阳的这个机制不是最早的,但可能是开展得最好的,我想,这和国有企业所占的比重大有关系。”他说,洛阳的经济取决于国有企业发展,国有企业的工会健全,领导层认识到位,对于调整职工工资思想上认同。

“在国有企业中肯定容易突破一些,工会能够助一臂之力。”洛铜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李学众说,“比如像我,既是国有企业的领导,又是工会主席,领导层的也是工会会员,潜意识里也要维护职工利益。”

全国一五计划中156家大型建设项目中,有7家在洛阳,如今,这7家大型国有企业构成了洛阳的工业骨架。“在洛阳的100多万职工中,大部分还隶属于涧西、西工的那些大厂。”张国亮说。

洛铜被选作试点,李学众不想过于高调。“实际上,我们早几年就在推行集体合同,只不过没有定义为工资集体协商。”他说,只不过,这次是认真地和总经理签了一份协议。

选择洛铜和另一家国有企业中信重工为试点的一个原因是,两家企业的工会干部的素质高,洛铜的工会办公室主任黄萍,后来成为洛阳总工会培训“协商指导员”的老师,1000余名指导员和职工代表经过培训后,分散到众多企业中与资方进行工资谈判。

李学众的印象中,他代表职工一方,与公司总经理的谈判没有费多少劲儿,协议就签了下来。按照协议,如果年底企业的效益好,完成了生产经营指标,职工的收入将增加10%。

“企业将因这个协议多付出1200多万。”李学众说。

洛铜、中信重工等公司的试点成功,让洛阳市总工会有信心在全市的企业中推广。于是,总工会向全市工会组织下发“关于组织基层工会开展‘要约行动’的意见”,2008年4月被定为“要约行动月”。

4月,300多份工资集体协议在洛阳签署。8月,协议已经签署了1500多份,覆盖了3000多家企业。协议签署后,大多数企业的职工收入得到提升,中信重工在2007年试点,这一年的职工人均收入达到3.2万元,比上年增长21.6%。

零散务工者也有“糖”吃

70余家没有公章的个体加工户的负责人在协议上按下了红红的手印;分散在乡镇的务工者也有了工资谈判的途径

建园模具不是最早被选作试点的民营企业。“选的第一个试点是一家制药企业,已经做了半个月的辅导工作了。”偃师市总工会法律部长赵鹏飞说。

可是,这家制药企业的效益不是很好,工人工资已数月不正常。“后来,总工会又找到了我们。”丁红军说,建园模具在当地的工资算是高的,民营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不一定好做,为确保试点成功,当然要选工资有调整空间的。 

“1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我们的工作很好推行,可最难的是那些分散的加工户。”几个试点成功和规模企业顺利推行后,张国亮认为,有必要覆盖所有雇佣了工人的地方,哪怕是没有执照的作坊。

偃师市总工会副主席陈红钉曾在该市翟镇工作多年,对当地的针织行业很了解。“那里有几百家小针织企业,说是工厂又不是,小的有几个工人,大的几十上百个工人,又分季节性。”这些分散在没有营业执照的农户家里的工人怎么办?他们的工资增长是否也要有一个合理的机制?

在翟镇,作坊里的务工者有上万人。陈红钉还在翟镇工作时,就在加工户里推了一个针织业行业协会,2006年4月,也就在他调任市总工会两个月后,在行业协会下面又成立了“偃师市针织行业协会工会委员会”。

“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准备全面推行时,陈守仁找到了陈红钉,希望他能在当地有特色的行业里试着推一下。

陈红钉首先想到的就是针织行业协会。“有了这个协会,工资谈判就有了对象。”70多家协会成员推选了几个代表,行业工会在全镇万余名务工者中推选出代表,双方坐下来,开始了谈判。

为促使谈判成功,陈红钉和协会成员谈话,了解经营情况,又与工人代表谈,了解工人意愿。在数次谈判后,洛阳市的第一份“区域性行业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签署。

“所有的协会成员企业都要在上面签字,并且要写明用工人数,计酬办法,工资数额。”按照传统的民间协议方式,70余家没有公章的个体加工户的负责人在协议上按下了红红的手印。

在2006年,洛阳市就开始推行乡镇职代会,在“工资集体协商”进行时,洛阳80%的乡镇已经有了职代会,即使分散在乡镇的务工者也有了工资谈判的途径。

洛阳经验将“飘香”全国

2008年两会,“工资集体协商”第一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除了在河南省被复制的可能,全国总工会已计划将洛阳经验推广到全国

陈守仁苦恼的是,一些媒体发出“洛阳市总工会为企业职工涨工资”的报道。“工会哪里有权力为职工涨工资呢?”这让他为此没少到领导那里做解释,“挨了不少批评。”

工会当然无权干涉企业内政,更无权为职工增加工资,在政府的主导下,工会倡导的“工资集体协商”,更多的是架起了沟通的桥梁。“我认为其象征意义要大于实际意义。”一位在大型国有企业做了多年工会工作的人士说。

“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提供的是一个平台,让职工有途径表达意愿,增强了话语权。”张国亮认为,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在政府的引导下,完全可以建立一个企业和工人之间,经过良性互动,对彼此的诉求积极回应,并达到双方满意的制度。

目前,这项象征意义更大的制度,已经在北京、天津、江苏、广东、河北、陕西等省市都进行了工资集体协商试点,福建、辽宁等部分省市已经全面推开。2007年5月14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就表示,我们将力争在未来5年内使各类企业都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2008年两会,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健全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这是“工资集体协商”第一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媒体发表的“工会为企业涨工资”报道,让一些企业经营者感到了不安。“效益好的时候,协商涨工资好办,如果企业效益不好了,工资没办法涨了,怎么办?”李学众开始接触“工资集体协商”时,也有这样的想法。企业担心被“捆住了手脚”,以后只能按协议涨工资,无论企业经营好坏。

张国亮在上海考察时,一家企业提出裁员200人,交给工会讨论名单,工会最后给出资方的方案是,不裁员,而是计算出所裁人员的薪酬支出,分摊到所有员工身上后,集体降薪。

“这就是工资集体协商的真实意义,让职工与企业同甘共苦,既要分享效益增长时的成果,也要分担效益下滑时的痛苦。”张国亮给出了疑虑者答案。

全国总工会的调查报告指出,洛阳的做法“树立起了工资分配要协商的意识,促进了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又“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

可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资方都愿意平心静气坐下来,与职工代表面对面地谈判工资,有些老板扔回了职工们提出的工资协商方案。对于他们来说,拒绝职工代表,并不违法。

不管怎样,小小成功的“洛阳样本”已经有了在河南省被复制的可能,而且,全国总工会计划将洛阳经验推广到全国。

可是,各地的实际情况是否与洛阳一样,是否一样能够得到洛阳的效果,这就难说了。 (南都)

洛阳市第一份“区域性行业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签署。70余家没有公章的个体加工户的负责人在协议上按下了红红的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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