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商南县从2003年开始对全县150余宗划拨供地单位改变土地用途的收取年租金,县政府发布了征收年租金《公告》,专门成立了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所,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在县级相关部门配合下,深入企事业单位广泛宣传国家土地资产管理规定和县政府《通告》精神,县国土所主动上门服务,为用户提供方便,通过调查测绘核实,签订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150余份。该局坚持在执法中服务,90%的用户都能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限主动缴纳年租金,对3户不履行《租赁合同》、拒不缴纳年租金的企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依法挽回7万元国有资产收益损失。六年来,该县年租金征收工作已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确保了210万元国有土地资产收益不流失。8月底,该县已收取年租金32万元,超额完成了全年计划任务。
(彭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