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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落实企业离休人员待遇

2023年10月08日

本报讯 陇县各级党委和政府下功夫解决改革发展中企业离休人员待遇落实中面临的新问题。今年,对涉及全县17名企业离休干部及差额事业单位离休人员90元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6名事业单位离休干部每人每月1020元的津贴,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由县财政发放。企业离休干部医保从2008年开始由县财政管理,并把离休干部的医药费标准由每年5000元提高到8000元。 (康文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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