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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工会帮扶工作水平 打造充满阳光的“职工之家”

咸阳规范县级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建设

2023年10月08日

本报讯 为了推动全市困难职工援助工作有序开展,形成制度化、程序化、社会化运行机制和模式,切实维护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日前咸阳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困难职工援助工作的几项规定和要求》,以推动全市县(区、市)级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建设向规范化迈进,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真正成为充满阳光的“职工之家”。

近几年,咸阳市着手推进各县(区、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建设,全市13个县(区、市)全部建立了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且均为事业单位编制,设置了办公场所,配备相关设施和人员,按要求开展了信访接待、法律援助、职业培训、生活救助等援助,受到了困难职工的好评。随着工会帮扶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县级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也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筹资渠道单一、援助工作力度不大等问题和矛盾。为推动援助中心建设快速发展,提升工会帮扶工作水平,根据县(区、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的实际情况,咸阳市对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全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要采用统一标识,各县(区、市)援助中心使用的救助表、档案登记表等,应与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的内容和样式一致;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程序、项目援助标准等规定一定要在墙上悬挂,做到事事公开透明;援助中心资金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行政配套资金为主,工会经费补助为辅,各县(区、市)要建立本级财政困难职工援助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定期拨款;下拨各县的专项援助资金,必须统筹规范使用,并设立专用账户,全部用于预算计划表所列项目,其中用于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的费用要占到全部专项资金的30%以上。

为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咸阳市总工会建立了援助工作的考核激励机制,要求各县(区、市)把困难职工援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市总要定期对县级援助中心工作进行评比,对工作优秀的给与物质和精神奖励。 本报记者 阎冬 实习生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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