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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30万城镇居民享受医疗保险

2023年10月08日

本报讯 安康市政府日前出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及配套政策,明确了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主要解决参保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的制度原则,全市将有30余万城镇居民被纳入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使全市城镇居民平等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真正实现“病有所医”。

经国务院批准,安康市被列入2008年国家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市政府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作为“民生八大工程”重点项目,迅速制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规划,2008年启动,当年参保率达到50%,2009年参保率达到80%,2010年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安康市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在运作过程中按照统筹规划、规范引导、完善制度、稳步推进的要求,探索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机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科学、稳定、可持续的覆盖全体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确保今年底参保人数达到15万人以上。全市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中把握五项原则: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低水平起步,实现广覆盖;坚持群众自愿,加强政府引导,采取政府补助和家庭缴费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加大财政投入,形成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着眼于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搞好相关制度统筹协调,搞好体制和机制创新,稳步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钟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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