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银行收借记卡费用激起储户反对声浪

2023年10月08日

据了解,目前国内的银行借记卡已全部开始收费。银行卡“免费时代”的终结,激起了消费者不小的反对声浪。有消费者表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银行都要跟消费者打个招呼,最好开个听证会。”

对此,法律界人士是怎么看的呢?

北京律师梁枫告诉记者,银行与银行卡持有人之间的关系是储蓄合同关系,储蓄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这意味着银行与持卡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其权利不能超过任何一个持卡人,因此银行和持卡人都无权单方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变更要么是依据法律规定产生,要么是基于当事人的合意而变更。

“银行决定向持卡人收取费用,其实质是对双方合同条款单方面的变更,持卡人如没有相同意思表示,其变更行为无效,应当按照以前的储蓄合同履行义务。”梁枫说。

还有专家认为,银行单方面决定收取服务费用违反了程序正义原则。如果银行确实需对持卡人收费而变更合同,则必须走程序正义之路,通过必要的协商,通过听证,或通过缓冲期尽到充分告知义务。

此外,梁枫还表示,银行的收费行为侵犯了持卡人的终级所有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因为持卡人将货币存入银行,并未丧失对这些货币的所有权,银行只享有在此期间特定的使用权。而对于上述手续费,银行收费行为本身没有法律依据,银行不仅不反省自身,反而直接从持卡人账户将货币划为己有,银行这种行为既不是依据约定的条件也不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明显的侵权行为。

“此次银行的收费作法,实际上构成了违约与侵权的交叉,在法律上不仅违背了民法意义上契约自由、平等、协商等原则,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更是凸显出了处于强势地位的垄断者的‘霸王作风’。”梁枫说。

银行单方面收费后,消费者如何维权呢?法律界人士建言,反垄断法已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在目前很难建立平等协商通道的情况下,或许可以希冀有关部门凭借反垄断法的实施介入进来,从而整体性地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 (梁子)

上篇:个人预测地震不得散布
下篇:追究代言问题食品明星责任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Img/2008/10/2008102804-1.jp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2008-10/28/280013.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