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好事“多磨”

2023年10月08日

国庆前夕,家住西安市灞桥区的刘卫星等三人四处奔波,请求西安市工会部门和本报帮他们解除心中的迷惑。原来他们几番周折赢了劳动官司,由于不能兑现,非常无奈和苦恼。

经交谈得知,他们三人都是原国有企业职工,改革大潮中下了岗,进了再就业中心。2000年出中心后,被西安市某私营企业聘用。今年6月,企业通知他们合同到期不再续聘。7年的工作期限,企业既不给经济补偿也不给他们办理社会统筹。他们都已经是五十出头的人,眼看要到退休年龄了,因社会统筹接续不上,将来办不了退休,会影响其后半生的生活。于是,他们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给予经济赔偿,并为他们补办7年来的社会统筹金。某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他们的申请,并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7月16日作出裁决。裁决企业为刘卫星等三人“补缴2000年12月至2008年6月的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费。具体缴费金额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数额为准”。接到裁决书后,三个人非常高兴,认为法律是公正的,为他们维护了应得的权益。然而事情并非他们想的那么简单,他们奔波忙活了近两个月,裁决还是纸上的东西,怎么也兑现不了。问题的症结到底出在哪里呢?

听完他们三个人从头至尾的讲述后,又翻阅了仲裁委作出的裁决书。记者最终才明白问题的症结就出在裁决书“具体缴费金额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数额为准”上。由于没有具体数字,找到企业,企业借口我们不知道该为你们缴纳多少,没有办法办理。有人告诉他们去找统筹处帮忙算一下,找到统筹处,统筹处的同志告诉他们:“我们这里只对单位不对个人,让你们单位来办”。再次找到单位,单位更是一推六二五,“仲裁裁多少我们缴多少,别的管不了”。回过头来找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委让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到法院后,法院执行庭讲:“必须要有具体数字才好强制执行”。问题又回到了仲裁委,而某仲裁员却以不屑的口气说:“执行不了就放弃算了”。听到这话这三个人非常寒心,暗自落泪,感叹自己命太苦。

本报记者和西安市工会信访接待人员在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对他们的遭遇非常同情。西安市工会信访办当即开了介绍信派出两名同志陪同他们到西安市社会统筹处了解相关事宜。西安市社会统筹处综合科的一位负责同志很热情的接待了这一行人,并告知:“这种情况我们遇到太多了,通常是由仲裁委给予我们开出委托书,我们根据委托书的要求计算好具体金额数字,仲裁委再将我们计算出来的数据填写在裁决书上,问题就解决了。”这位负责同志还特别询问了是哪个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他答应给对方打个电话疏通一下,以便让这三名工人好去办理。最后在西安市社会统筹处关注下,这三位职工的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从对这件事情的处理过程中,让记者深深感到,同是劳动行政部门,在处理同一事件的态度上,真是冰火两重天。我们常说:“好事一定要办好,要办实。”本来劳动仲裁机构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帮这三名工人讨回了公道,裁决企业为劳动者补办7年半的社会保险金,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做了件好事,可惜好事只做了一半,让劳动者高兴之后是寒心。难怪三名工人师傅说:“通过工会同志的帮忙,我们奔波近两个月无结果的事,他们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使问题得以化解。娘家人就是娘家人。”

本报记者 郝振宇 通讯员 邹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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