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教育厅等部门日前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下发通知,要求不得将学校场地出租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等经营活动,不得将校园内场地开放用于停放社会机动车辆。
陕西省还将建立学校周边安全隐患举报制度,鼓励在校师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举报安全隐患。并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迟报、瞒报的,将追究责任。
(许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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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08日
本报讯 省教育厅等部门日前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下发通知,要求不得将学校场地出租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等经营活动,不得将校园内场地开放用于停放社会机动车辆。
陕西省还将建立学校周边安全隐患举报制度,鼓励在校师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举报安全隐患。并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迟报、瞒报的,将追究责任。
(许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