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涉嫌受贿,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副厅长杨锦福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方指控,杨锦福曾利用职务之便,在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工作中,通过批准相关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学校成立、批准取得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定点资格、批准增加培训指标等方式,多次收受他人贿赂87.2万元。
杨锦福受贿案只是贵州一些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勾结,弄虚作假,大肆套取农民工就业培训资金系列窝案的“冰山一角”。
贪官污吏雁过拔毛 窝案露“冰山一角”
近几年来,国家为西部地区下拨了大量资金,为广大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据统计,仅2006年至2007年,遵义市及所辖县(市、区)获得农民工培训资金达4750余万元。
2007年底,遵义市检察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朱克华在农民工就业培训中存在受贿问题。经调查,作为分管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副局长,朱克华利用审批社会办学机构和监督管理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的职务之便,近两年来先后收受遵义重美、谐展职业技术学校、华泰物业管理等多家培训学校贿赂30余万元。
根据国家规定,每个农民工均可接受免费培训,每培训一名农民工,培训机构可获得500元至800元财政补贴经费。各级劳动社保部门负责审批职业培训学校,下拨培训指标并认定培训合格后的实际人数,培训学校据此向财政部门申请补贴。
遵义市检察机关在查办朱克华案后,统一部署在各县(市、区)展开调查,结果令人触目惊心。
内外勾结弄虚作假 套取资金不择手段
按照规定,培训农民工不得少于80课时,还必须将经过培训者户籍输入贵州农经网确认其身份属实,且不得重复方才有效。大多数培训学校“打点”了当地社保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后,随便找几个人作为教师便开班“培训”,糊弄上一天半天,半真半假走走过场,将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等户籍信息骗到手便申报补贴。红花岗区一家培训学校在虾子镇办班,找到当地一名从未种植过西瓜的小学教师,让他买一本种瓜的书籍看看便讲授西瓜种植。
就连一些社保系统领导和工作人员也不再满足于收受贿赂了,有的干脆自己临时成立学校直接套取资金。红花岗区社保局副局长舒秋和就业培训中心主任张吉英,伙同王伟、王莉等人,共同出资30万元成立了“创立职业学校”,以每人150元的价码委托创立学校副校长刘文勇和一些社会无业人员分别到正安县、遵义县虾子镇收集当地农民的身份证及照片等搞虚假培训资料。在虾子镇,创立学校还利用赶场天在街头摆摊设点,以一个塑料脸盆为代价收集赶集的农民的户籍资料。
“共同致富”走邪道 上梁不正下梁歪
据遵义市检察机关调查,全市14个县(市、区)现已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30件35人。
一些地方社保局领导干部甚至直接造假套取资金私分。2007年4月至10月,余庆县社保局负责人伙同就业办主任、会计及出纳4人,共谋伪造一些乡镇烹调厨师培训物品采购清单,虚列成本,加大支出,并模仿乡镇组织实施人员的签名,前后7次共计套取农民工培训资金9万余元,人均分得2.25万余元。
检察机关对遵义市社保系列案件的调查逐步延伸到省劳动保障厅,同时也很快引起了贵州省检察机关的重视。省检察院遂对全省各地农民工就业培训领域的犯罪行为展开调查。
贵阳市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张伟涉嫌收受多家培训单位贿赂110余万元,贵阳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原副处长宋旭东涉案金额12万元。省就业局干部在下去检查培训工作过程中,不少人都收受过数百元到数万元不等的红包。据了解,全省劳动保障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立案的有40余人。
监管缺失大门洞开 “阳光操作”防微杜渐
系列窝案的发生,不仅使国家资金遭受巨大损失,也损害了广大农民工的权益。遵义市检察院检察长袁成武认为,当务之急,一是要严查腐败,堵塞漏洞,在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方面加以完善;二是国家对培训学校的资质,应有严格的标准和门槛,对出现类似违法行为者,应逐出市场。三是应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应将培训内容、学时、经费等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晓,做到公开、透明,形成监督合力。 (李忠将 田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