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日前报道,人保部17日发出通知,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让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陷入困境,许多企业倒闭关门、降薪裁员,民工返乡成“潮”。在这样特殊的背景之下,人保部出此政策,不能不说用心良苦。的确,假若企业不堪重负纷纷关门,别说最低工资,失业就是眼前大患——“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大伙肯定明白。
问题是,这次金融危机始于美国波及全球,其原因根本不是工资成本问题,而是管理混乱不堪的金融市场,迷宫般地愚弄百姓,经过放大、炒作、欺骗、算计,使虚拟资本恶性膨胀,最终超出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导致崩盘的结果。通俗点说,甲想购买一套住房,向乙寻求贷款,尽管甲的信誉等级不够,但乙不想失去交易机会赚取利润,于是将一群类似甲的同类“打包”出售,正好丙特别需要这样的债权转让,以期在甲还贷时赚取差价。丁看好丙今后的预期收益,购买了丙的部分权证,计划在某个特定时候,获得丙的股权。而丁也需要流动资金,又将权证质押给戊,套取一定现金。戊又以别的名目,向社会发行债券……如此击鼓传花,资本在迅速膨胀,但社会财富并未增加。一旦房价达到不可承受之时,甲只有放弃,于是金融危机席卷而来。
这样看来,无论中国美国,消费者如若缺乏购买能力,危机就无法消除。中央政府为什么要紧急启动4万亿资金拉动内需,这就是根本原因。而暂缓执行最低工资,只能使内需降低,何利危机解除?再者来说,虽然我国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从来缺乏刚性执行。也就是说,企图通过暂缓执行最低工资降低用工成本,恐怕是无用之功。还有,“暂缓”是涉及法律的重大决策,不经过必要程序,不征求工会意见,就难免失之草率。起码,已经调整的十几个省市,是清零重来,还是继续执行?都需要作出决断。非常时期,更需要公平正义,不在高收入阶层想想办法,只是盯着最低工资,效果就值得怀疑。
(雷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