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中处级干部所占的比例已居高不下,据权威部门统计,2003年至2006年,全国共查处县处级职务犯罪10431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李春雷表示,这些在行政序列中级别较低的官员手中掌握的权力却不能小看,尤其是建筑、税务、土地、电信等要害部门,一旦案发,案值动辄百万甚至千万元。
专家称,权力监督力量不足是“处长现象”存在乃至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据介绍,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高发已经成为职务犯罪的一大特点,犯罪手段狡猾、反侦查能力强是这个群体的又一大特点。他们一般会遵循这样几个“潜规则”:受贿没有发票不拿、第三者在场不拿、笨重扎眼的东西不拿。 《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