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郭克利透露,北京市劳资矛盾将在明年上半年凸显出来。
郭副局长由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出发,论及金融危机之下的企业裁员,再结合《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的实际情况,得出劳资矛盾明年凸现的事先预测。我对预测虽不“欢迎”,但却不能否认现实。试想,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高层领导,自然是高屋建瓴视野开阔,一般会有更为准确的形势预判。事实也是,虽然目前中国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还不明显,但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恶化,中国出现裁员几乎是在所难免。除了金融机构及高科技行业外,制造业、服务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都会多多少少地出现裁员状况。由此看来,这一矛盾并非北京独有。
就算从微观着眼,这种事情也是要高度重视,不能当做“狼来了”掉以轻心。比如前不久,东莞樟木头香港合俊集团两家玩具厂猝死,近万工人失业,而老板和中高层干部人间蒸发不见踪影,欠下400供货商上亿债务,最终导致数千工人拉着横幅,聚众围路讨要工钱,当地政府不得不紧急介入予以安抚。另一方面,许多企业从来对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大打折扣,“欠债”很多,类似不办保险、拖欠工资、延点加班不给报酬、工伤或职业病不按规定处理等等,恐怕不是个别现象。而在通常情况之下,处于弱势地位的员工,为了保住“饭碗”,一般不大与公司“较真”,但到了裁员之时,往往就认真起来。加之资信发达、互相影响,维权意识又不断增强,这类矛盾处理不好引发冲突,绝不是耸人听闻。
对待预警信号可能有两种态度,一种是正视矛盾防患未然,一种是视而不见麻痹大意,甚至放弃管理责任作壁上观,这可涉及是否执政为民的重大原则,同时考验公权部门的执政智慧。依我笨想,至少有三个方面需要顾及。
第一,劳动保障和劳动仲裁机关,要密切关注员工,但凡出现不稳苗头,就应主动了解实际情况,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变坐等“受理”为事先“调解”,化矛盾于“青萍之末”。
第二,监督用人单位的守法情况,尤其对普遍存在的侵权行为要及时制止,不要等矛盾累积而积重难返。也不要寄望于劳动者主动“报警”,一味采取“不告不纠”的处事态度。许多时候,看起来风平浪静,实际上矛盾深藏。
第三,大力表彰遵纪守法的老板——不光正常生产时依法上缴利税,破产倒闭时照旧依法补偿工人——给他们创造和谐关系、稳定社会秩序的应有荣誉,以利引导舆论,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
(雷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