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一起涉黑案件日前在南郑县人民法院宣判。两名法官轮流宣读5个多小时的判决书,揭露了郭万春黑社会团伙的累累罪行。这个曾经称霸汉中、威风八面的黑社会头目及其团伙最终难逃恢恢法网。
9506名求职者被骗366万元
现年44岁的郭万春上世纪80年代初,还是一个泥瓦匠。后来他走出农村,到汉中城寻找发财梦。
进城后,郭万春发现办个职业介绍所收取费用是个快速来钱的道儿。1992年,郭万春和妻子徐丽霞夫唱妇随,成立了桥梁信息部,5年后信息部发展成为汉中市桥梁信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职业介绍、劳务输出、信息发布、求职登记、婚姻介绍等。
郭万春却以桥梁、万家公司合法经营资格为掩护,通过虚假信息的发布,诱骗求职人员称提供好职位、高工资,然后安排与求职者应聘不符的工作,如果求职者不满意就以违约为由采取不退或少退费用的办法,诈骗广大求职者,获取非法利益。
司法机关查明,2002年2月至2007年7月以来,桥梁公司、万家公司利用求职登记、公司招聘、劳务输出、委托招工、代办出国等手段进行诈骗作案,涉及受骗群众9506人,诈骗金额366万元。
罪恶累累为害社会
2006年12月底,郭万春虚报注册资本成立天龙公司后,租赁了西凤宾馆六楼房屋,投资100余万元装修天龙公司和温莎城堡茶楼,为其放高利贷和赌博活动提供场所。
从已查证的58起高利贷中,其约定贷款金额达1100多万元,从中非法获利500多万元,还持有债务人借据金额1500多万元。
郭万春及天龙公司为追讨高利贷,还专门成立了以被告人张建国、马龙新、陈利勇、周永红等人为主的专业讨债队伍。对重点债务人和在讨债中遇到困难时,采取登门谈话、威胁、殴打,甚至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聚众追讨。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公证文书为依据,借用法律手段申请强制执行,致使11名债务人有家不能归、7人企业倒闭、5人被非法拘禁、2人离婚、2人受伤。
多行不义必自毙
2007年7月11日起,郭万春、徐丽霞、徐小军、张建国等20余名骨干分子纷纷落网。
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人郭万春犯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虚报注册资本罪,高利转贷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妨害作证罪,赌博罪,八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3万元。徐丽霞、殷静、徐小军、张建国等其余19人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梁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