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记者在我国中部省份湖北、江西两地的环保部门调研时,基层环保人士反映,我国环保局势日益复杂、地方减排压力加大,基层环保部门普遍面临着检测水平较低、专业人员缺乏、环保执法薄弱等三大难题,这极大制约着地方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技术装备少 环保检测监控难
记者了解到,由于环保设施建设投入有限,检测、监控等技术装备严重不足,基层环保部门的检测能力普遍较低,有的甚至无任何检测手段,面对突发污染事件,只能等待省市一级环保人员来做检测,环境事故处置效率较低。江西省抚州市环保局局长袁任民说,环保部门本应对企业排放情况进行在线监控,然而目前县一级环保部门由于资金匮乏基本没有配置现代监控设备,企业违法行为主要依靠群众举报和环保部门的明察暗访。
他告诉记者,现在国家要求检测水质的频次越来越高,检测项目也越来越多。过去的污染因子比较单一,好检测,而现在一些因子用常规手段很难测出来。县一级仅有少部分监测设备,例如饮用水检测指标有30多个,而地方上只能检测几个最基本指标,其余的则要求助于市里。目前全抚州市11个县区仅有两个县的监测站设备比较完备。
专业人才匮乏 环保工作难胜任
一些基层环保人员反映,基层环保专业人才严重匮乏,人员专业素质整体较低,不能适应当前环保工作需要。
湖北监利县环保局副局长周玉峰介绍说,目前县环保局有100多人,而熟悉环保业务的专业性人才很少,能承担主要检测任务的只有10%至20%。上世纪末,一哄而起进入环保局的就有70多人,现在人员包袱比较重,没有编制再吸收新鲜力量。
荆州市农业局农业环保站站长高红兵告诉记者,环保站共有10个人,其中3个已退休,5个内退,现在只有包括他在内的2人在岗,面对繁重的农村环保工作,经常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下面县、镇更无环保专业人员,农村环保无从谈起。
执法手段弱 处罚滞后执法难
面对严峻的环境保护局势,一些环保人员认为,环保部门往往介于地方经济发展与促进减排保护环境的矛盾漩涡间,虽肩负环境监督责任,却无强有力的执法手段,而一旦出现环境事件,责任又得全部包揽,这让他们“有苦难言”。
袁任民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调整法律关系,进一步完善环保监管体系,制定严格处罚措施,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改善执法环境。应给予环保部门更强硬的环保监管权力。例如企业项目上马时必须取得环保部门的审核批件才能贷款,或者环保不达标就不能取得营业执照,迫使企业在建设之初就不得不配备环保措施,从源头上遏制污染超标排放。
(魏梦佳 郭远明 罗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