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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

开展第三届县级劳模评选活动

2023年08月31日

本报讯 今年,富平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三届“县级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的范围是,近五年来,在富平县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和各条战线上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一线职工、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农民以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覆盖面大,参与范围广的特点。

此次评选活动向企业事业单位一线人员、科技人员和年轻同志倾斜。在全县劳模大会将命名表彰劳动模范(含先进工作者)共15名,在劳模结构比例中,其中职工劳模9名,占60%,农民劳模6名,占40%。

此次评选规定,凡近五年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未依法组建工会、未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拖欠职工工资、欠缴养老保险金和工会经费,以及其他方面有违反法律法规问题的,均不得推荐评选劳动模范。

此次活动的评选方法是各单位按照富平县劳动模范评选办法及名额分配推荐出劳模候选人,经全县联评后,确定出县级劳动模范。 (丑建华 贾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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