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宝鸡自2003年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以来,市县两级工会充分利用这一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有效促进了全市劳动关系健康发展。
由人社局代表政府方,总工会代表职工方,工信局及国资委代表企业方组成的三方协商机制,坚持相互信任、支持、合作,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原则,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报交流各方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情况和问题,共同推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企业广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架起了实现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群众利益互利双赢的“彩虹”之桥。 (陈晓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