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张杰庭在政协会议上发言说,虽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但在实践中却无法得到落实。公办学校教师属于事业编制,民办学校教师在保险、退休养老等方面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而且,民办学校部分非本地户籍教师的资格认定必须回原籍,且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也不能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教师同等权利。
无论在公办学校还是在民办学校,教师都是倾注心血点亮智慧的火炬。所以,不妨建立民办学校教师统一管理平台,全面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提供政府信用担保,建立人才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