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澄合矿业公司积极推行并坚持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以切实维护矿区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就业压力逐渐增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受到冲击。为此,澄合矿业公司推行由企业法人与职工首席代表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已婚女职工定期妇科普查等条款规定,都更加具体化、明确化、契约化,以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了帮助女职工依法科学维权,在公司党委行政的大力支持下,澄合矿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还积极与公司综合办公室法律顾问处协商,建立和完善了女职工法律援助站,为女职工搭建依法维权的法律平台,帮助女职工公平享有合法权益。 (陈柏林 王爱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