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31日,在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省财政厅等省级10部门分别介绍本部门实施预算公开情况。
2011年,省政府决定在省商务厅、民政厅、农业厅、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司法厅、科技厅、交通运输厅、体育局、统计局、行政学院等10个省级部门进行部门预算公开试点。截至三月中旬,10个试点部门都按要求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公布了2011年部门预算。
据了解,我省2011年省级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两部分。部门收入包括从省财政取得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单位自行组织的事业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及单位取得的各类非财政性资金的其他收入等。部门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所必须的基本支出和履行职能、发展事业的项目支出两部分。
其中,基本支出细化到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要求从预算科目的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两个方面反映其具体情况,其中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大类。
本报记者 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