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君是位岗位工,在月底开资时发现有自己的个人罚款。罚款原因:某日“手指口述”不熟练。于是去找开罚款单位理论。工作人员查完记录后告知是领导下井带班时抓的“三违”。某君说道:自己一直在掌子头盯岗,从未在大巷值过班。况且领导也从未在大巷让其演示过“手指口述”,何来罚款?工作人员却告诉他:这可能是领导没抓下“三违”人员,难以完成抓“三违”指标,可能在你的工作牌上发现了你名字,随便填写的。像这样的事经常有过,你也不要找了,就自认倒霉了吧!某君愕然!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好多煤矿企业都规定了领导干部每月下井跟班抓“三违”、查隐患指标,这本无可非议。可问题是实际操作中,有些人竟然不尊重事实,想当然填写一些不疼不痒的隐患,甚至为了完成当月的规定指标,竟然到了胡填乱写的地步。抓不到“三违”,就给一些人(以采掘队跟班队长、班组长居多)随便写上违章“事实”,如果“当事人”找来就说是为了应付考核,下月奖回来就是了。更为可笑的是,有时某个人当班没上班,月底却出现了罚款。如果真的罚款落实不下去,就说弄错了。更不可理喻的是实在没啥填写,就把一些隐患当成“三违”写在记录上。
笔者以为,既然下井查隐患,就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以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查遗补漏的目的,在井下现场、在管理盲区、在人们容易疏忽大意的部位,在安全生产全过程一丝不苟地排查隐患,杜绝“三违”现象发生。不要凭空捏造“三违”事实,实在无“三违”可抓,不也正说明安全管理到位,职工遵章守纪了吗?更不能把不疼不痒或者已经处理过的隐患再次填到记录上,既不真实,对安全管理不利,又徒增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实在得不偿失。为此告诫那些下井带班跟班的领导,既然查问题就要查找安全生产管理的漏洞,排查系统缺陷,力求管理无漏洞,系统无缺陷,作业人员无“三违”。宁可无“三违”可填,也不可凭空捏造。再说无“三违”,无隐患,无事故不正是我们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目标吗?
(廖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