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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起大病怎么办

2023年08月31日

看不起大病,是大多数人回避不了的问题。

我国目前医疗保障的特点是“低标准,广覆盖”。人们因身份的不同,而被纳入相应的医疗保障体系:有固定工作的人参加职工医保,城里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农民则参加新农合。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要求,“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4.4亿,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进一步巩固新农合覆盖面,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0%以上。”

据福建省明溪县的统计,去年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平均报销比例分别为75%和50%。另据福建省卫生厅负责新农合的有关人士透露,由于筹资水平低,资金量有限,目前农民医保的平均水平仅及职工医保的1/10。可见,收入越低的阶层,需要自行承担的医疗费用越多。

值得关注的是,还有一部分人并未被上述医疗保障体系所覆盖,尤其是流动性很强的农民工。他们既不同于城镇居民,又有别于农村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处于两难境地: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由于距离定点县、乡定点医院过远,“远水解不了近渴”;参加务工地的职工医保,企业需要负担更多的人力成本,鉴于农民工的弱势地位以及缺乏专业技术且频繁跳槽等原因,企业往往不愿意为他们投保。结果他们“两头都不靠”,连最基本的医疗保障都没有,看病全得自费。

两个月前发生在广州的“跪行救女”事件,以及最近发生的福建“卖儿治病”、重庆“农妇挥刀自剖放腹水”事件,一再凸显农民工的医疗困境和社会救助体系的缺失。试想,要不是迈不过的坎儿,谁会做出这种没有尊严的事?就在昨天,我还收到一封来自福建长乐的残疾人来信,称自己每月仅靠70元的救济金生活,恳求政府准许其“安乐死”。

面对这一桩桩心酸事,媒体不可能一一进行报道。即便通过报道,解决了个案,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碰到下一个类似的情况怎么办?从长计议,我们更应该关注如何从制度层面解决此类问题,使更多的人能够从中受益。

根据医改方案,未来3年,国家将向医改事业投入8500亿元。到“十二五”末,个人承担看病费用的比例可望降至30%以下。即便如此,仍然会有一些经济能力十分脆弱的家庭,难以抵御重大疾病的折腾。随着7月1日《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我们呼吁《社会救助法》尽快出台,以保障民众真正“病有所医”。 (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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