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女工杜女士日前到南京市中央门一银行,要把存折上仅有的3000元全部取出,结果银行给了3万元。她到别处购物付款才发现银行多给钱,担心会出问题。然而,几次到银行还款都被拒之门外,最后有警察陪同也无济于事。面对赶到的记者,杜女士表示:“我是真的没有想到退还现金还有这么难!”
银行就是这么牛。少给钱,“离柜不认”;多给钱,是储户不当得利,可能面临刑罚。也正因为晓得银行的厉害,哪怕有储户一时侥幸或一念之差欲行“闷包”,事后也会马上反省,“改邪归正”,他们怕成为第N个“许霆”。遗憾的是,法律没有对过错方并且引发储户过错的银行追究法律责任,银行只要把账“轧平”就心安理得了,就可以不认错、不道歉了。可是如果不是银行错出去,而是银行错进来钱,那这轧不平的账怎么了结?银行会不会通过监控录像、通过警方等途径和手段,千方百计地寻找少了钱的储户?还是仍旧抱着“离柜不认”的原则死不认账?即便有储户找上门来,你也不查不认甚至把人推出门外?
(王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