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来,敬畏正是以其作为修身之道、伦理之基和道德底线的极端重要性,被普遍的关注和重视。儒家认为,“君子恐惧而畏,小人侥幸而忽。畏其祸则福生,忽其福则祸至”。在伊斯兰教里,敬畏也是一个高尚的道德境界,强调“敬畏是万善之源”。可以说,薪火相传的敬畏思想,已经成为人类行为的“指明灯”。
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掌握着一定的权利,管理着一定的资源,既可以造福群众、报效国家,也可能毁灭自己、毁灭家庭。唯有时时处处对权力心怀敬畏,才能更好的用好权利、服务人民。
心怀敬畏,必须要畏民。唐太宗李世民曾对臣下慨叹道,天子应自守谦恭,常怀畏惧,我每出一言,行一事,都是上畏皇天,下惧群臣,生怕难称天意,不合民心。古代封建帝王尚且如此,何况具有现代意识的领导干部。
心怀敬畏,必须要畏法。畏法才能守法,才能公正执法。我们有些领导干部不知“法度”、不畏“法度”,把法规当“儿戏”,把制度当“面团”,滥用权力,胡作非为,总以为“人不知鬼不觉”,没曾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走上了身败名裂,甚至坐监杀头的不归之路。为官者只有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把法规制度当做不可超越的底线、不可逾越的红线,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时时遵守它、处处敬畏它,才能做到淡泊名利,清心寡欲。
心怀敬畏,必须要畏权。权力是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当它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时候,就能造福人民、造福社会,而一旦用来为个人谋利的时候,它又会祸害百姓,危害国家,使自己走向罪恶的深渊。各级领导者对手中权力必须有所畏惧,懂得“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内涵,“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等见不得阳光的事坚决不做,把手中权力作为为人民服务、为老百姓干好事、干实事的平台,清清白白为官,老老实实做人,做清正廉洁的典范。 (王兴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