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7月10日东南网报道,六天内,厦门发生4起员工猝死案件。最近,厦门连续的高温天气令人难受,更是“烤验”着各行各业的户外劳动者。据介绍,这4起员工猝死案件,发生在7月1日至7月6日之间,其中有三起死者是建筑工地员工,一起死者是工厂员工。这样的夏季员工猝死案件,并不少见,值得引起企业和户外高温作业者注意。高温下作业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等,往往是引发悲剧的导火线。
烈日炙烤,对于坐在办公室的人而言,吹着空调,也许不会有太多的感受;而对置身在火辣辣的太阳下的户外者,高温无疑是一种梦魇。
时下正值高温酷暑季节,也是施工企业抢工期抢进度的关键时期,高温天气不注重防暑降温,表面上看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实际上与劳动监察等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紧密关联。各级主管部门切不可在高温施工问题上只搞纸上谈“停”,而忽视了对实际存在的高温施工企业顶风违纪的监管。加强对高温环境下作业职工的人文关怀,不仅照出了社会的文明程度和企业管理者的文明素养,更考验着主管部门的执法情怀和执政理念。
高温监管工作疲软,实际上是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心的倒塌。执法人员老是坐在装有空调的办公室里发号施令,不到实地监管、监督,一些单位当然敢在防暑降温上“躲猫猫”。面对酷暑天气,某些单位却让工人在烈日下快马加鞭地工作,中暑、死亡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目前相关法律缺位也确是实情,但在涉及生命的问题上,“缺法律”不应成为某些职能部门漠视生命的借口。
在以人为本的今天,社会越发展,对人的生命健康就应越关注。保护高温天气下工人的健康,应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所在。因而,各地应该尽快出台一些有硬度、可操作、要追责的政策,将以人为本落到实处,不让基层监管处于“真空”或“盲区”状态,千万不能只是发个通知了事。不仅要建立高温预警机制及加快高温立法,更应通过完善的监管,确保高温天气下公民的休息权、健康权,真正为高温下的劳动者“防暑降温”,撑起权益保护的“遮阳伞”。
(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