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对陕南移民搬迁安置中的有关具体问题给予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搬迁群众中的特困户,每户按30平方米-50平方米安置,各市特困户、五保户占本市搬迁总户数的比例不得超过10%,其他搬迁户原则上分别按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的房屋安置。搬迁户安置要根据家庭实际人口,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标准选择确定以上三种户型。集中安置按照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由搬迁户按照不同的户型分别负担1万元、2.5万元、4万元。建房所需其余资金由各级财政补助并整合项目资金统筹解决,分散安置按每户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