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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给予不少于1000元资助

我省工会全面开展金秋助学和阳光就业行动

重点做好入学前帮扶和就业前帮扶

2023年08月31日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今年全省工会系统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已于7月上旬开始,到9月10日结束。省总工会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努力实现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培训和就业“一条龙”服务,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据悉,今年帮扶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因特殊困难需要进一步帮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以及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具体对象包括: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低保边缘家庭的职工子女;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残疾等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子女;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积极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高校落实好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特别是生源地贷款)等助学政策;努力将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体系,推动落实针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制定的培训、就业、创业、社保、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都能享受到制度的安排和政策的覆盖,努力做到应享尽享。

通知强调,要重点做好入学前帮扶和就业前帮扶。鉴于国家不断加大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入学和就业的扶持力度,工会组织在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过程中,要重点做好入学前的帮扶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通过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交通费、生活费等费用,首先推动将特困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纳入本地(行业)政府(行政)救助体系,动员各方力量,开展助学帮扶活动。在此基础上对政策等仍未覆盖、凡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给予不少于1000元的资助,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入学难问题。对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后就业仍有困难的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各级工会要加强协调,可从帮扶资金中给予就业帮扶资助,保证他们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求职就业。

通知还强调,各级工会要加强就业帮扶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充分发挥工会就业服务机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供求洽谈会和网络招聘等活动,及时提供政策发布、岗位信息、指导咨询等就业服务;积极联系各类企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努力保障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要向有创业意愿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本报记者 柳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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