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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制定劳动定额标准。保障职工参与劳动定额测定编制的知情权、监督权、共决权等民主管理权利,劳动定额测定编制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要有工会和职工代表参加,劳动定额草案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形成集体合同,并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四是建立劳动定额、工时休息、计件单价的申报审批制度。企业应将劳动定额制定方法和标准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同时对企业劳动定额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等应在两年内至少调整一次。
四、加大力度宣传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法律规章。省总建议各级政府督促人社、司法、宣传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各种社会舆论工具和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法律规章,宣扬和激励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先进企业,曝光和谴责侵蚀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不良企业,形成全社会尊重企业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积极舆论导向和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护自身休息休假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各类企业自觉依法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实现。
五、近期开展促进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专项活动。省总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联合在近期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工会在全省范围内对规模以上企业执行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责令企业纠正过度超时加班加点,处罚违法违规企业,监督企业支付职工加班工资;发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企业工会通过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工具向职工宣传国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同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级地方工会通过在当地市区悬挂宣传标语、街头宣传咨询、邀请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播发访谈节目等形式开展宣传;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我省促进企业执行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政策措施与规范性文件,例如“陕西省企业工时休息条例”。特别是建议政府对过度加班加点的企业处以行政罚金或征收“就业促进金”。
又讯针对本报《双休日离我们还有多远》系列报道和省总工会“关于切实保障企业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建议”,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总工会将采取联合行动,对职工带薪年休假进行专项检查,维护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从8月20日开始,到9月20日结束。检查对象主要为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内容涉及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情况、不安排年休假及安排职工法定节日加班的工资支付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要求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宣传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带薪年休假制度,处理好正常工作和依法享受带薪休假的关系,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带薪制度的贯彻落实。对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及法定假日安排加班又不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由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报首席记者 郝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