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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加班危害严重 部分职业实际劳动时间违规

2023年09月02日

“没办法,工作太多了,每天上班时间就是很长”,小张告诉笔者。今年24岁的小张是西安北郊某国美店的人事专员,听到她反映上班时间长,很是苦恼又没有办法,笔者于8月31日下午七点赶到了该国美店,这天正好是某品牌的销售专场,小张依然忙碌个不停,在店里四层来回奔波。“虽说是人事专员,可其实什么事都要干,”小张无奈一笑道,她说,她的工作内容不仅有人事方面的事项,如人员调动、分工,还有员工的工资制作、通知传达等,人手不足时甚至还要粘贴海报。如此一来,每天繁忙的工作就给了小张无形的压力。“只能加班,”她很苦恼。笔者了解到这家企业在制度上并没有明显违反《劳动法》的地方,仅仅要求早上八点半上班,并未明确劳动时间。

这并非是个例,在当今加班休息权话题中,隐性加班并不引人关注,但是也相当严重,很多企业中普遍存在这个问题,企业并未规定过多的劳动时间,所以员工并没有加班费,但是员工总是加班,工作时间很长。这都归结于企业工作内容多,工作压力大。很多私企包括IT、广告业等都有这个现象存在。而遭遇隐性加班的对象包括了企业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等多种人群。

当前我国法律对于隐性加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遭遇隐性加班的职工也就难以维权、争取加班费,这无疑侵犯了职工的利益。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法律虽如此规定,但众多的劳动者,为了工作的完成,还是无奈地继续选择加班。

实习生 李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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