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笔者从11月1日召开的西安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了解到,西安市政府、西安警备区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出台包括拓宽退役就业渠道、提高退役士兵就业培训质量等在内的一系列利好政策。
西安市和各区县在本级自主组织的事业单位、村官招录中应视情况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士兵。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自主招录工作人员时应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录退役士兵,非公有制企业招聘用工时应优先录用退役士兵。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军队服现役经历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012年起,将按照士官服役年限和级别,逐步提高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并与当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比例同步递增。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程序向人社部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相关部门应优先办理。 (金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