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中国社科院2011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简称“蓝皮书”)发布。结果显示,在被选中评价的300家企业中,按百分制考评,所有企业平均得分不到20分。有26家企业得分是0分甚至是负分。有近七成企业是旁观者,没有推动社会责任管理。
近七成企业是社会责任的旁观者,这个数据并不令人意外。那么为什么企业敢如此嚣张呢?说白了,和我国企业整体的生存环境有关。在中国,麦当劳曝出炸鸡里面含有蠕动的蛆虫时,消费者仅获两千元赔偿便不了了之。而2010年4月,在英国维斯特敏斯特市的一家肯德基餐厅里发现有一只蟑螂在派发食物的流台上吃薯条,当地法院判决对这家餐厅罚款11000英镑(折合人民币110万元)。如此差异对待,外企也难免“入乡随俗”。我们的国家标准、处罚措施总是疲软,无形中助长了企业漠视社会责任的心态。
其实,虽然我们希望在中国的外企也要承担社会责任,但若以此作为评价企业的硬性条件则不甚恰当,特别是在中国企业都难以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下。而且,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本地经济考虑,即使一些企业严重污染环境,执法部门往往也会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做法,放任自流。
企业本身缺乏自律,再加上企业的生存环境缺乏有效规约,不管是国企还是外企,要想让它们承担社会责任,肯定是天方夜谭。 (夏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