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对公共事务充分、自由地表达意见,是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不但是国家政治文明的体现,也是社会包容的标志。十七大对“表达权”的强调,有力地证明了中国社会的政治进步和政治文明。
保障公民的表达权是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有效途径。推进公民的表达权是增强政府开放度、透明度的重要举措。如何制约权力,如何有效地监督政府是现代社会的重大课题。“同样的群体,同样的问题,解决的途径不同,结果完全不一样。”以社会制约权力能够有效防止权力的异化。政府应尊重公民说话的权利,让公民在表达和参与中实现其利益诉求,让接受监督成为政府的一种习惯。
增强公民的表达权是保障政府合法性、公信力的重要基础。政府行为的合法性有赖于群众的支持,尤其是在民主政治的今天,更有赖于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因此,公民表达及其利益诉求的实现,既是政府自觉的结果,也是群众主动的表现,有利于增加公众与政府的合作,提升政府公信力。
因此,政府当务之急是正视公民民主诉求,开拓民主表达的渠道,建立健全民主参与的机制,让公民“说话”更畅通。
(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