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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工资集体协商”也能照到乡镇职工的心坎上

2023年08月31日

近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各级工会积极响应全总的号召,联系自身实际创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我们也发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一些农村乡镇企业的职工心目中还是一个陌生的东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一些农村乡镇企业中还是一个“空洞”。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政府部门态度“暖昧”。为了招商引资工作富有成效,为了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对乡镇企业“关爱有加”,许多事情都围着企业转,有时深怕得罪了企业的老总而影响政府在经济等方面的政绩。因此,对表面看起来有损企业短期效益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乡镇主要负责人往往不要求企业去执行或根本不向企业介绍,从而导致在村镇企业内“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出现“真空”。

基层工会工作“疲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一些乡镇主要负责人眼里,工会组织只不过是一个“无事可做”的群团组织。因此,他们的主要工作一般是做政府部门分工的其它任务,如招商引资项目的推进、禁烧秸秆的宣传、一事一议费用的收取等等。而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相关政策的宣传和推行、自身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往往被搁置在一旁。这样就导致乡镇企业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不熟悉或根本“不认识”。

因此,农村乡镇工会组织要始终不忘自己的工作职责,要时刻关注职工的生活,要真正走近处于社会边缘的基层职工,向他们及时传达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真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和呼声,以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要善于与上级领导进行沟通,要耐心地向所在政府负责人介绍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通过开展富有成效的工作来赢得政府负责人的支持和信任;要善于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社会其他机构和团体的合作,共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农村乡镇工会组织要想方设法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传达到每一个企业中,让“工资集体协商”也能照耀每一个乡镇企业的职工。那么,我们的村镇工会组织才能团结和动员广大基层职工更好地投身到农村的经济建设中,才能更有效地维护乡镇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才能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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