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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医保覆盖所有城乡居民

全民医保格局基本形成

2023年08月31日

“从明年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高能报14万了!”日前,看到媒体上宣传西安市调整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消息,新城区中山门街道72岁的马淑兰大妈别提有多高兴了。

和身患残疾的女儿住在一起,马淑兰大妈全靠低保金过日子。虽说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但还是怕得大病。现在,看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一天天完善和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马淑兰大妈的心越来越宽了,再也不害怕看不起病了。

根据省社科院的调查,随着陕西省医疗保险参保者的增多,受益面不断扩大,公众对陕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和执行的可接受度达73.4%,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的可接受度达75%以上。

从2000年陕西省全面推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到全面建立新农合制度、城镇居民医保、大学生纳入居民医保,制度覆盖了所有城乡居民,目前,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1100万人,新农合参保2581万人,参保率均在95%以上,全民医保的大格局基本形成。

在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基础上,针对部分困难企业无力参保的现状,陕西省制定出台了陕西省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之后,又根据就业形势需求,相继出台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领取失业金人员等困难人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从而建立起了城镇各类就业人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医保制度的全覆盖,切实维护了全体城镇从业人员医疗保障的合法权益。

随着医疗保障水平的逐步提高,陕西省各统筹地区已将门诊慢性病、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医疗费用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通过采取提高统筹基金报销比例、扩大慢性病病种、降低医保起付线和提高、取消医保最高支付线等措施,逐步提高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待遇。目前,陕西省建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门诊慢性病病种已经达到50种,个别统筹地区还取消了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为了解决国企改革和建立医疗保险制度过程中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近年来陕西省积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相继出台了解决国有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陕西省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调剂金试行办法等政策,通过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各级财政补助等多渠道筹资方式,基本解决了陕西省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及其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问题。

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2007年,陕西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出台了《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率先在宝鸡、西安、咸阳、延安、榆林五市启动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2008年,全省11个市(区)均被列入国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范围,全面开展此项保险试点工作,提前2年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2010年全面推开试点的目标。2009年出台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将我省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从而真正实现了城镇所有人员医疗保障制度的全覆盖。

今年,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陕西省要求各市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支付比例,开展门诊按人头付费、住院实行按病种支付等措施降低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比例。目前,全省城镇职工、居民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1%和70%。当“温暖”的医保“政策阳光”照到每一名群众身上时,欢欣和笑脸成了大家共同的表情。碑林区柏树林街办劳动保障所所长润敏说:“过去,我们到居民家里宣传医保政策时,群众很不理解,很冷漠。现在,当我们上门为老弱病残人员办理参保服务时,群众对我们都是笑脸相迎。”关明华说,在推行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致力改善民生的理念和决心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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