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消息 国家安监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认真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于职业病危害在规定时限内达不到治理要求的用人单位,要依法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通知指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以防治矽尘、煤尘、高毒物质等职业病危害为重点,继续在煤矿、花岗岩和石英岩类矿山(包括石英砂、钼矿、金矿等,主要是采掘、破碎、筛分等工序)、石棉、木质家具制造业(主要是胶和漆)四个行业领域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要在巩固已取得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深化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革新技术工艺,更新生产装备,加快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面达到《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提出的目标要求。
通知明确,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尚未划转的地区,要加强与机构编制部门及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本地区职业卫生监管监察部门职责分工,形成责权匹配、上下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监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