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文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食品(即临期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记者在广州部分超市走访时发现,目前还没有超市对即将过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许多消费者购物时只关注商品是否已过期,而对临期食品蒙查查。
记者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看到,一则《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对即将过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的工商要闻赫然出现在首页正中。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也就是临期食品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通知中还具体规定,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切实把好食品进货关;监督食品经营者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质量安全情况,切实把好食品销售关;监督食品经营者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依法处置或销毁,切实把好食品退市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