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节前夕,当刘西成、郑军等农民工拿到自己辛苦钱的时候,激动地说:“拿回属于自己的工钱不容易呀,多亏金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帮助,我们可以回家过年啦……”当这些农民工将要启程回家过年时来到宝鸡市金台区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了“秉公执法,为民办事”的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
郑军等46名打工者经人介绍到宝鸡市新福路阳光百翠园建筑工地干活,本来是挣钱的好事,但干完活后,劳务公司和包工头却借故相互推诿扯皮,拒不给付工钱。这些农民工在到处奔走,寻求解决工钱的过程中,听说法律援助为农民工或经济困难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他们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金台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了申请。在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帮助下,这些农民工讨薪的案子很快起诉到了法院。但在案件审理时,个别被告躲藏起来,拒不应诉。法院依法审判后,几个被告又拒不履行给付义务。金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再次向这些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用了20多天时间,赶在春节前,农民工拿到了这笔来之不易的工钱。
据金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张主任介绍,近年来,法律援助办案量大幅增长,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增长幅度最大。金台区2011年就办理了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案件160多件,帮助追讨劳动报酬、赔偿金90多万元。为了帮助农民工维权,金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开辟“绿色通道”,凡是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事项,均优先受理。“农民工申请法援,不用开经济困难证明,我们当天就受理,及时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张主任说,“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农民工正确的认识法律援助,帮助、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是当务之急。”通过多年普法教育,尽管越来越多的农民工知道用法律的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但由于大多数农民拿不出相关费用、自身能力低等缘故,真正想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情形并不多,而通过上访、闹事的现象比较普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近几年来,金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在辖区12个乡镇街、52个社区和102个村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络员,在全区构建了全方位、全覆盖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渠道。同时,还经常组织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人员进行送法下乡、进社区和现场受理等活动,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教育。”这一切都只为一个目标——让广大农民工知晓法律援助、方便农民工寻求法律援助、帮助和引导农民工理性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本报记者 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