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消息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国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电视电话会上获悉,交通运输部、人社部、全总等三部门将规范出租汽车企业劳动关系,改变出租车行业经营管理模式混乱的现状,有效维护驾驶员权益。
据了解,规范劳动关系是此次活动的重要内容。在已实行员工制模式的企业,要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实现驾驶员工资水平随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同时,要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建立完善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引导驾驶员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利益诉求。在尚未实行员工制经营模式的出租汽车企业,则要通过此次活动深化企业管理模式改革,适时推进实行员工制经营模式,并与驾驶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
全总等三部门将在出租车行业依法大力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全总提出目标,到2012年底,出租车企业建会率要达到80%,其中省会城市实现全覆盖,最大限度把广大出租车驾驶员组织到工会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