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7日,本报推出的“农民工有话要说——各方建言《陕西省维护农民工获得工资报酬办法(征求意见稿》”专版引起相关部门和读者的关注。省法制办称《陕西工人报》做了一件很好的事,为他们整理集中各方意见提供了第一手参考资料,对合理化建议他们将在修改《办法》时予以采纳。
省法制办社会法制处安俭怀处长介绍说,从目前收到的意见来看,各部门看法不一,如省水利厅认为该《办法》内容全面、权责明确、措施得力,与相关的法律没有抵触,对农民工获得工资报酬有规范和保障的作用。省司法厅则对该《办法》第十七条提出建议认为,法律服务机构是依托当事人申请提供法律服务,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都未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机构很难为其提供服务。
省法制办表示,首先要感谢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此《办法》的关心和支持,他们会认真听取包括本报收集的农民工的意见和建议在内的各方意见,然后进行综合整理,再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有关条款。特别是对那些富有于建设性的合理化建议,经过研究后,将予采纳。 本报记者 岳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