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消息 “我国各地在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方面已有许多创举,成功探索了省市级、区县级、街镇级的行业协商形式,尤其是武汉市餐饮行业和上海市环卫行业的工资集体协商成效卓著。”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同济大学副校长郑惠强建议,以行业为界限,制定最低标准,更贴近实际。
他认为,以行业为主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将有益于广大企业和劳动者,尤其是能惠及相对弱势的中小企业、劳动者群体中最弱势的劳务派遣人员。
有委员建议,对垄断企业和行业的收入分配应该有监控制度,比如工资总额须上报有关部门批准审核,涨薪也须经过批准,在必要时,还要召开听证会,涨薪结果须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