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中国消费者协会15日在北京举行“3·15”消费者安全座谈会。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红灿在座谈会上说,损害消费者安全权主要表现在五方面:
人身安全方面,诸如染色馒头、地沟油事件、非法或超标添加剂、过期变质等食品安全问题;动车、校车等车辆安全事故,起火、爆炸、漏电(气)等家电隐患;室内空气污染、气囊释放、警示标牌过轻等汽车安全问题,美容、美发伤身,家庭装修污染等时有发生。
在财产安全方面,诸如银行卡被盗刷、网络购物遭遇陷阱、快递物品丢失、毁损,超市价格欺诈、餐饮、商品缺斤短两等常引发争议和不满。
在信息安全方面,广告宣传令人真假难辨,手机、邮件垃圾信息持续不断,暴力、色情影视在网络书刊上传播,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泄露、转卖。
在环境安全方面,货架拥挤、出口不畅,设施老化、管理无序,警示不明,应急不力等造成一些经营和服务场所发生各种事故,如电梯伤人、地面滑倒、游乐场事故等。
在心理安全方面,一些领域合同欺诈、不平等格式条款、变相搜身、歧视待遇、利益被挟持、强制交易等问题突出,消费者举证困难、维权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