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报道 近日,一份调查显示,劳务派遣在部分单位被滥用,派遣工合法权益被损害问题比较突出。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作了严格限定,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然而,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在北京某国企工作的刘女士就是一名劳务派遣工,她提到自己的收入和社保待遇与周围的"正式工"存在很大差距。
刘女士说,自己每个月工资就是1千多这样一个差距,可能多的有几千块钱的差距。工作的内容都是一样的。我们每年的年终奖也就是几百块钱,就是意思一下。但是人家正式的员工就比较多了。住房公积金给我们每月上200块钱,但是他们就一饮,他们就几百块钱甚至一千块钱。
据保守估计,全国劳务派遣工大约为2700万人。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在一些垄断国企表现得尤为明显,尤其是石油和电信行业。小郭是某电信企业的劳务派遣员工,她谈到,自己的工资需要执行“劳务税”的扣税比例,要比正式职工扣的多,身份的差异也让她带有不安的情绪。
在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劳务派遣在部分单位被滥用,派遣工合法权益被损害问题比较突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介绍,近三年来,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明显增多。
华建敏说,用工单位用工有不少超出了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范围,在主管业务岗位长期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派遣人员同工不同酬、不予参加社会保险或少缴社会保险费,参加工会和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权利得不到保障,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劳务派遣这个新兴的事物的确由于用工形式的灵活带来很多积极作用,但是当“劳务派遣”被误读和滥用时,受害者不仅仅是农民工,更向白领阶层蔓延。
北京市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时福茂在接受采访时谈到,以往深受劳务派遣滥用侵权之害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工、下岗工人、城镇失业人员等文化素质较低的人群。如今,随着经济形态的变化发展,劳务派遣的群体也逐渐开始向高学历、高收入的人群延伸。为何如此?因为劳务派遣公司“招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人不招人”,被派遣人员“两不管”。他说:“用劳务派遣工的重要因素是减少企业支出。”
全国政协委员李滨生说,现在不仅是国有企业使用劳务派遣,一些民营企业也在尝试这种用工方式。不仅企业在用,很多事业单位、政府机构也在用,甚至大学的讲师、副教授也变成了“劳务派遣工”。中国社科院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张车伟表示,劳务派遣是从国外借鉴过来的,现在被滥用的情况比较严重。